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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現東的職業,擺在那兒,所以即便是結婚,也要有充分的準備。
而且程現東不想隱婚,他想和自己的影迷,和全世界宣告自己結婚的事,讓所有人知道,他已婚,而美美是程太太。
所以他需要時間做準備。
從娛樂圈明星,到一個商人,他要賺很多錢,足夠他和美美下半生不愁。
他讓美美給他兩年時間。
兩年時間,他要給美美一個畢生難忘的婚禮。
兩年後,是1990年。
這兩年時間,程現東將大部分時間,用在拍戲,和拍電影上。
他是風痕娛樂的股東,電影和電視劇的賺的錢,他都有分紅。
賺來的錢,程現東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按照李金鳳的建議,在港城買樓。
另外一部分,拿到國外買酒莊,投資國外的餐飲行業。
並且他私自做決定,國外的酒莊和香港的樓,全部以美美的名義。
他要給美美最高的保障。
……
這幾年,李金鳳竭力將服裝往外面出口,在國外,請明星代言,花大價錢請有潛力的設計師。
漸漸的,她的服裝在國外有了一定名氣,受到了一些人追捧。
港城那邊,趙曼曼和程現東兩個,更直接,主動找到李金鳳要做服裝代言人。
李金鳳拿了百分之二的股份出來,分給兩個人。
因為分了股份,所以代言費,兩個人分文不取,只每年分紅。
這時候,趙曼曼提醒李金鳳,她可以服裝公司考慮上市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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