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孫慧雲做媒,於璐跟小田已經確定了戀愛關係,於家上下對小田特別滿意,過年的時候小田準備請假帶於璐一起回哈市老家。
陳鳳瑛已經跟女兒表示,她要送一套房給女兒做陪嫁。
“媽,陪嫁一套房子是不是太誇張了,別人結婚有電視洗衣機就不錯了。”
彩禮也是隨著時代變遷的,五十年代國家百廢待興,結婚四大件不過是臉盆、床、熱水瓶跟痰盂,加起來十幾塊錢就能解決。
六十年代資源匱乏,結婚四大件俗稱三十六條腿,就是衣櫥、櫃子、桌子和椅子,一百來塊錢就行了。
七十年代流行三轉一響,手錶、腳踏車、收音機、縫紉機,手錶最好是上海牌的,腳踏車最好是鳳凰牌的,收音機最好的就是豔舞,縫紉機就得熊貓。這些東西價值就高了,置辦齊全得花上五百多塊。
現在是八十年代,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改革開放開始施行,結婚最流行的就是電視、冰箱、洗衣機跟錄音機,除了這些還得宴席賓客,菸酒糖也得講究,沒有個三四千塊置辦不了。
“要是按咱家以前的條件我也不會想到要給你買房子,但咱家不是賺錢了嘛,你是我閨女,我不能厚此薄彼,以後有你弟弟的現在也該有你的。”
除了房子,其他的陪嫁也不會少,婚禮必須辦的漂漂亮亮才行。反正兒子還小,等結婚也得十來年後了。
於璐心裡感動,但她顧慮的東西多些,她怕自己家陪嫁那麼多會給小田造成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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