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心靈又強大起來了,她就是這個文盲。
趙清漪穿著一身足夠裝逼的男裝白衣,頭髮高高一束,正是個俊俏無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歲,還未發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時候。
正值初夏,趙清漪打著一把摺扇,想想自己要逍遙四年,心中規劃的旅遊路。
就原主那樣的悲摧的一生,召喚她過來,她不帶她一起吃喝玩樂夠本,都對不起她。
在薈香樓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當然是倒一碗給街頭乞丐。
這才是侯門千金該過的日子,真相大白親人相認後就去跟張氏學認字詩書琴棋書畫,不是找虐嗎?
從前連飯都沒有吃到爽過,跟我談啥詩和遠方,搞笑!
要旅行,還是需要交通工具的,吃飽喝足,還頂著幾個婦女的尖叫上了女廁所當了小流氓後。出店時,趙清漪摸了摸自己光潔的腦袋,無視幾個婦女的白眼和好奇感嘆——小郎君還是很帥噠。
……
趙清漪用一條半溼的手帕圍在鼻前,頂著燻人的味道進出馬市,挑選著馬。對於騎慣了不是“白龍馬”,差一點的也是英國純血馬的趙清漪來說,一般的中原馬還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感失望無比,卻在一個貌不驚人的馬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馬。
她差點要錯過,忽又頓足細看,圍著打圈圈兒走,來回驗證。
“嘖嘖,嘖嘖,這馬……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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