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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早知道,而是早知道仍然改變不了結局。
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事情明知道很可能發生。
但這個世界也總有那麼些人依然堅定不移,哪怕明知是火,也要飛蛾撲火。
總有些事情,總有些人,為了某一個在別人看來毫無意義的執念,毅然踏上不歸之路。
但正因為有這樣的人存在,字典裡才有了“悲壯”、有了“豪邁”、有了“壯烈”這樣的字眼。
這個世界才有了聞著傷心、感人肺腑的故事,才有了不同於野獸畜生的人味兒。
黃梅就是這樣的人,她只是個想把生活過得好一點的普通人,然後走上了普通人瞧不起的道路。
她嘴裡說著我有我的夢想,說著我的人生我做主,但實際上她無法不在意別人對她的看法。
特別是她最在意的朋友的看法。
她要救贖,這是一個多麼荒誕不經的理由。
但在她那裡卻成了一種信仰。
她要讓張麗看到,她為了錢可以出賣肉體,甚至是靈魂,但她的心裡一直有她。
這些年,她沒有去找過她,不是因為忘了她。
而是她害怕。
害怕見到她。
正如她當年逃離民生西路,不是為了她曾說過的那句‘道不同不相為謀’。
而是她已無法面對她。
所以她想要做點什麼,想要盡力的給自己找個理由,找個理由說服自己,這很荒誕,但她需要這個理由才敢去見她。
作為風月場上的老手,她早已不是曾經那個剛從大學畢業害羞而矜持的女孩兒,她可以很乾脆的向周同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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