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曾經被悅王名頭嚇到的州牧,後來越來越大膽,盤剝剋扣,賺的缽滿盆盈。
針對悅王的《諸王行儀》規定,想要離開鄭州,要向州牧彙報,再由州牧向皇上申請,一應飲食享樂進入鄭州,都要先呈報州牧。鄭州州牧等若扼住了這位被譏諷為快活王的軟弱王爺的喉舌,悅王想要享用的,都要先讓鄭州州牧吃個夠,所謂快活王,吃的不過是剩渣,還比不過他這個州牧。
這位被當今聖上以金錢養著,準備生生養成一隻不能動彈的肉豬的王爺,除了享樂已經別無用處。
“聽說了嗎,今晚快活王又要在天下第一樓排演流光不夜舞!”街頭擺攤賣早點的小販笑嘻嘻的對旁邊書畫攤攤主說道。
那位自畫自賣的書生似乎頗有些傲氣,滿面鄙夷道:“玩物喪志,亡國之音,曾聽說悅王赴過沙場,還以為是個英雄人物,哪成想竟是昏聵至極,國之蠹蟲。”
“可不敢這麼說,畢竟是王爺哪。”小販連連擺手。
“他算什麼王爺,奢靡度日,蛀蟲一隻,腦滿腸肥,用的是國脂民膏!這三年來,光不夜城就花去多少賦稅,若我是當今聖上,早就把這無用的王爺一刀剁了。”
“慎言慎言!”小販無奈地擺擺手,生怕這書生再說什麼,連忙躲到一邊去了。
“小哥兒,來三個油條,一碗豆漿一碗豆腐腦,豆腐腦多放些蔥花辣椒!”慵懶聲音傳來,賣早點的小販誒地應了一聲,轉頭來看立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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