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如此嘛。”
林凡看著男孩,這就是卡著黃警官的BUG嘛。
黃警官不會犯準則的事情,法律的明文規定在那裡。
不滿十四周歲,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哪怕是殺人,放火,搶劫,XX也是如此。
哪怕滿十四歲卻沒有十八歲,也是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卻又有誰會給受害者重新做人的機會,這並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
年代已經不同,淳樸無知的年代已經過去。
隨著時代的進步,資訊如同洪流似的,充斥在各種角落。
網路,手機,影片,廣告等等……
無處不在。
孩子的思想跟曾經那時代孩子的思想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心理年齡更是成熟許多。
也許以前的相同歲數孩子,還不知道男女那邊有什麼不同。
但如今的怕是都已經從手機的各種群裡,欣賞了不下千百遍。
甚至還有實戰經驗,更是連有的成年人都望塵莫及,甘拜下風。
眼前只有僅有十二歲的男孩,身高已經有一米六幾,就算一些成年人都未必有他高。
“嗬嗬!”
黃警官朝著林凡低吼著,隨後轉身離開,朝著遠方而去,他還需要繼續朝著前方前進,顯然是將這棘手的事情交給了林凡。
“就這樣的離開嘛。”
林凡望著黃警官離去的背影,漸漸的消失在遠方的盡頭,嘆息一聲,有些無奈,隨後看向看著好像很無辜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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