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
要論學術界裡認識的人,在場的人加一塊兒都比不上林清婉。
她從小住的地方,那就是兩個學校的老師集中地,林肅是隻在京城大學裡教國文,但偶爾也會受邀到隔壁學校設講座,但林肅的鄰居。
尤其是理工科和經濟類的老師,早些年他們可不止會受僱於一個學校,有的,他們是好幾個學校的老師。
林清婉在老一輩教授那裡是熟人,當然,對於常去看老師的一些愛徒也就熟了一點。
她就知道一位律師,他本科和研究生都是在這個學校讀的,現在逢年過節也常提著禮物去梅香園裡看他的老師。
林清婉跟他雖然不是很熟,但也能說得上話。
當著輔導員和諸位家長的面,林清婉就給他打了電話。
這是個小案子,已經是大律師的祝驊涵本想把它交給律所其他律師來接,就聽林清婉道:“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案子,現在校園欺凌的事例不少,但因為難以取證量刑,學生的年紀以及法律的空缺等問題,受害者往往很難得到相對應的賠償,維權很困難。”
“因為付出的代價很小,不僅學生和家長,就連學校都對此類事件不是很關注,這一個案子有可能會成為突破口,一是因為學校是高等學府,全國最好的一所大學;二是因為涉事學生都已成年,對自己的行為負有完全責任。”林清婉聲音低沉了些,道:“師兄是做這一行的,應該知道,高校出來的霸凌案子,往往最後都和人命掛鉤,但要知道,在鬧出人命前的大小欺凌就不少,但為什麼一直不見報,也從來沒人處理和引起重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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