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走,我們這幾個有老頭子們罩著,那些人肯定要顧慮一些,你走後我們安排好後再走。”
半響才有一道男聲應道:“好,那我在美國等著你們。”
開門關門的聲音響起,半響才有人猶豫道:“我們真要把所有事都推明宇頭上?”
“那你說怎麼辦,我們這幾個,誰家裡沒個兄弟?而且不是從軍就是從政,我們跑了,家裡基本上也完了,只有明宇是獨生子,他走了,他家裡老頭子又退休了,這事對他們家的影響基本上沒有。”
“那,賣情報的事,明宇他不是不知道嗎?”
“公司主要是他在管著,他怎麼會不知道呢?”
音訊到此就結束了,四隻眼關掉音訊,道:“後面應該還有錄音,不過易胥把他截了,應該是有不利於他的證據。很顯然,他們合夥把你舅舅給坑了。”
說好了一起逃出國,結果卻是把周明宇騙出去,然後把所有事都推他身上了。
是,走私過了二十年,如果資產全被沒收抵了偷的稅,法律上是有追訴期,就算周明宇後面回國再被問責,最多也就蹲幾年牢。
可現在他身上最大的罪名不是走私,而是叛國,那是死罪,是沒有追訴期的。
國家對此零容忍,甭管什麼時候,他只要一回來就被抓,罪名同初。
很顯然,他被人聯手坑了。
“有了這些東西,基本上你舅舅的叛國罪就能清了,剩下的就是走私,不過他也不冤枉,我看過賬本,不管幕後主使是誰,但振華貿易那段時間的確是你舅舅在主管,也就是說,走私的事也是他在負責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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