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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長安夜唱 第十二章 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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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優伶,優是俳優,伶是樂工,所指的是以樂舞、戲謔為業的藝人。

根據李毅所知,歷史上古代中國的優伶,位置非常低下,深受歧視,特別儒學興起之後,以為伶人以聲色娛人,以取悅觀眾為職業,其中技藝高超又姿容綽約者十分容易吸收大量的崇拜者。而這些優秀伶人又常常出入於高官富豪之家,一旦這些高官富豪為其所迷聽其擺佈,就會出大問題。所以,士農工商,伶人基本就不算在良民裡面。

當然,伶人之所以受歧視,還有其他禮教緣由。比如女子出頭露面啊,父女母子能夠悍然結成夫婦或者仇人啊,不依朝綱啊等等,即便古時候的戲目多是以宣揚禮教為目的,但是這些優伶本身演戲的行為就是破壞禮教。

歧視之深,甚至於到了命令倡優隸卒子弟不準參與科舉考試,連結婚都只能和同行婚配,不得和普通老百姓即“良人”結婚,否則要挨一百大棒。所以古代大多演員,入了這一行,是不能進入族譜的,若不是逼於無奈,是不會願意成為優伶的。

原本李毅以為自己找個漂亮的優伶那是手到擒來的事情,結果沒想到高寶一臉豬肝色的回來說長安最漂亮的那個優伶,沒請到!原因是,那個優伶問高寶王爺找自己去幹什麼,高寶哪裡知道啊,然後就說自己生病了,身體不適望王爺海涵。

李毅那個怒啊,什麼玩意的?王爺相請都敢稱病拒絕的?正想發火,大展淫|威,卻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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