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時經常在破廟附近,見到抱孩子的,就遠遠觀察,有時還衝上去指著人家母親胸部,試圖想要對方擠些母奶,好拿回去給那孩子補補營養,以及觀察人家怎麼給孩子換尿布。”李鐵雲深吸口氣繼續說:“這些都被人當成了變態舉動,當然如果是個正常人遇見這樣的人,自然也會覺得是變態。怪就只能怪他是聾啞人,無法很好地表達自己吧。這裡面有個奇蹟,就是孩子在他完全不知怎樣照顧的情況下竟然活了下來,而且唇裂的情況也有所緩解,到後來幾乎看不太出來了。這張紙上,他說他把撿到孩子那天定為孩子生日,就這樣過了六年。他跟孩子根本不需要溝通,他只要做個什麼動作,孩子就知道他想要幹嘛。他不知道孩子能不能說話,因為聽不見,孩子也很少走出破廟跟外人接觸,最多也就是蹲在破廟門前。甚至外人都不知道這聾啞人還有個孩子。也是孩子六歲這年,北都來了一夥拐賣小孩的人販子。”
“李組長,你的意思是另外那幾個聾啞孩子其實是這些人販子綁架的?”會議室裡有人問道。
李鐵雲搖了搖頭:“不確定,但他這封血書上寫的是,有一日路過了一輛車,那輛車開過去沒多遠又返了回來。那時孩子就蹲在破廟門前,而這聾啞人就在裡面。車停下來,門開著,直接從上面跳下一個人,上前就抓住了孩子。他見這情況幾步衝出去,就在那人抱著孩子上車之前,他抓住了那人,但被對方一腳踹開了。孩子被帶走,他很急,又無人可求助,接下來的日子他就開始在北都各個地區流浪,試圖找到那輛車。後來還真讓他找到了,他說那輛車一共四個人,一個人負責開車,但沒看見自己孩子。那已經離他孩子被虜走後過去了將近半個月,我懷疑如果這件事是真的,那恐怕他孩子早就被轉移了。不過他認出了車,認出了擄走他孩子的人。那天他看見對方又用同樣的方法虜走了一個孩子,然後開車跑了,奈何他根本追不上車,自己身上又沒什麼錢,更不懂的打車去追。第一次就這樣錯過了,壞就壞在,他去擄走孩子附近從一個雜誌上隨便剪下來了一張孩子相片,逢人指著照片,想告訴對方這孩子被綁架了。”李鐵雲看向坐在旁邊的人:“這也是我們找到的第一個證據,當時查到那邊時,附近商鋪舉報,確實不久前有個流浪漢拿著個孩子相片走來走去,只是這些人不知他想表達什麼。而且他當時見到小孩,就衝上去抓住人家檢視,也被人目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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