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光八年、日本安慶後光明天皇承應元年十一月十七日,日本德川幕府高層經過勾洽後,頒佈了第六道《鎖國令》。
相比之前的五道《鎖國令》,這次頒佈的《鎖國令》強化了對走私的打擊,徹底禁止各藩與大明船隻私下貿易,並限定每年來日的中國船數量不得超過20艘,且必須事先擁有信牌,否則即視作走私商人,到港船隻和商品一律沒收,船上人員囚禁一年後驅離日本,由擁有信牌的中國商船帶回大明。
此外,這道《鎖國令》還明確規定,合法的貿易船抵達長崎後,只能以三都商人給出的價格成交,若不接受三都商人給出的價格,則相關船隻必須要五天內離開日本港口……
如此嚴厲《鎖國令》受到京都、大阪、堺等三都商人的一致歡迎,卻引起了大明海商及部分在走私貿易中獲利的日本諸侯的強烈不滿,但面對大明海商及相關日本諸侯的遊說,收取了三都商人鉅額好處的幕府絲毫不予妥協,還殺雞儆猴的以第六道《鎖國令》下達後依舊參與走私的罪名,沒收了伊達政宗庶長子伊達秀宗在宇和島的領地,並將伊達秀宗囚禁在了大阪城下。
宇和島藩是當年德川家康為了分化伊達家而專門設立的,但父子沒有隔夜仇,伊達秀宗與仙台藩的本家的關係還算是可以,因此說宇和島藩參與走私——好吧,在仙台藩的中介下,宇和島藩的確私下裡跟大虎屋進行了貿易——而對其改易,實際是在狠狠的打仙台藩的臉,並明確發出訊號,日本諸侯誰要是敢不聽幕府的命令,別以為江戶八萬騎是吃白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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