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淩河之戰還未徹底結束的時候,總督延綏、寧夏和甘肅三邊軍務的楊鶴在臨潼接到了逮捕自己的聖旨——“楊鶴總制全狹,何等事權,乃聽流寇披猖,不行撲滅,塗炭生靈,大負委任,著革了職,錦衣衛差的當官旗,扭解來京究問”。
楊鶴是崇禎二年末以左副都御史的身份出任三邊總督的,不過到任已經是崇禎三年三四月間的事了,當時陝北的“義軍”大部進入了山西活動,陝西當地僅剩下點燈子(趙勝)、神一元兩支主力“義軍”及少量其他“義軍”還在活躍,因此,楊鶴採取了重點打擊點燈子部“義軍”而招降神一元的策略。
在楊鶴的指揮下,點燈子部最終在崇禎四年九月初,於石樓縣康家山被明軍綏德知州周士奇、守備孫守法所擊敗,點燈子本人也在被俘後被明軍斬首示眾了。
而神一元部一開始並不願意接受楊鶴的招撫,直到崇禎四年年初神一元戰死,其弟神一魁接手“義軍”指揮權後,才因為所部與明軍作戰中屢戰屢敗,動了歸順的念頭。
崇禎四年三月九日,神一魁部向楊鶴投降,三月十六日,楊鶴向神一魁“宣詔赦”並任命神一魁為守備,安置在寧塞,由參將吳宏器加以監管,神部饑民則先後遣散,算是暫時安撫了這股“義軍”。
招降神一魁部的勝利,讓楊鶴認定招撫比進軍剿滅更合適,所以,隨後崇禎四年六月間,楊鶴為了貫徹其招安政策,特意向陝西各州府頒發了“照得從賊之民,或為飢餓難忍,或為脅迫相從,本部院撫順剿逆,一以免地方之禍亂,一以體皇上好生,非得已也;近聞解遣饑民歸回原籍,經過鎮店鄉村,多被居民復行劫殺;凡此舉動,是絕其生活之路,堅其從賊之心……有妄行劫殺,即照殺降律例,究罪抵償,如解散之眾不改前非,仍行槍殺,果有實跡者,許地方人等殺死勿論……各宜仰體德意,實實舉行,毋得容縱,致幹天和”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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