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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甲申御宇 第三十五章 河南的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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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葉以來,從皇室到官紳地主兼併土地愈來愈猖狂,他們依靠政治權勢大量地侵佔官地和私田。

宗室諸王、勳戚、太監透過“乞請”和接受“投獻”等方式,霸佔了越府跨縣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國最大的土地佔有者。

這其中河南一帶因為藩王數量極多,佔有土地最為廣闊,即便如開封的周王,號稱為“賢王”,但他兼併土地的結果,還是造成了“田產子女盡入公室,民怨已極”的惡劣結果。

所以河南時人所言:“中州地半入藩府”,“惟餘芳草王孫路,不入朱門帝子家。”

這之中,並沒有誇張的成分。

萬曆皇帝的弟弟朱翊鏐分封衛輝,佔田四萬頃;神宗諸子也群起效尤。福王不消說,最為知名,福王府雖然早在崇禎十四年就被闖軍抄沒,但福王所佔據的田產,直到大順軍完全控制河南以後,才逐步清算乾淨。

除此以外,一般所謂搢紳之家,也利用他們在政治上的優越地位,巧取豪奪,兼併大片土地。就每一戶來說,他們固然比不上宗室諸王、勳戚、太監的佔田數。然而,他們人多勢眾,在各地是地主階級中最有權勢者。

崇禎初年的河南巡按毛九華就曾經上言過,“勢豪之家,僕隸多至數百,奸民乘勢投獻,百姓受其魚肉。”

河南土地的兼併情況因此極為嚴重,再加上無窮無盡的橫徵暴斂,大多數都被層層轉移附加在了底層民眾身上,迫使農民大批地逃亡。地方官吏為了足額,採取一戶逃責令九戶分賠,九戶逃則勒逼一戶獨承的政策,這樣就更加加劇了流民的逃亡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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