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亨設計的這套新編制,相比於李自成的五營軍制和明清時期的一般軍制,最大的不同就在於輕指揮而重部隊。
明清時期軍隊的一大特點,就是上至督撫、下至遊擊守備,每一級將領都要把最精銳的經制兵或者家丁私兵攥在手中作為中軍使用。
這種做法的結果就是中軍、親軍兵力強大,而基幹部隊編制則成為了空架子。在指揮的時候,又會導致各自為戰、不能如臂指使的情況。
像明軍,在數百人、數千人的戰鬥規模中,往往可以取得相當亮眼的戰績。像是在松錦大戰的時候,明軍在小規模戰鬥中往往可以壓倒八旗兵,可是當戰鬥規模擴大到上萬人、數萬人、十數萬人規模的時候,就會一敗塗地。
這一方面是明朝體制中武官升遷的頂峰就是總兵官一級,而總兵官至多能夠指揮萬人級別的戰術兵團。再往上,能夠指揮數萬人、十數萬人規模戰略兵團的就只有督撫文臣,這些督撫文臣欠缺大型戰役的兵團組織能力,手中控制的督標、撫標又不足以徹底壓倒總兵們手中的家丁,結果往往形成各自為戰的情況,很容易便被清軍擊破。
闖軍本身缺乏高階文人的投效,兵團級指揮官當然全部都是由武將出任。但基於制度慣性,李自成制訂的軍制依舊是強調將領的親軍而忽略基幹部隊,這種做法既是明清軍隊本身封建性的一種反應,也反過來將會強化將領和士兵間的人身依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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