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源自希臘語,熱愛智慧,被稱為智慧之學,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是自然知識、社會知識、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是社會意識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是以追求世界的本源、本質、共性或絕對終極的形而上者為形式,確立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為內容的社會科學。
這是百度上的解釋,也是大部分人心中對哲學的定義,而在林泉心裡,卻不是很贊同這個說法,哲學不是科學,他不屬於科學,科學是一種瞭解世界的方法論,它只是理性的衍伸,但哲學卻遠遠超出了這個範圍,它研究和思考的物件是這個世界的全部,是最本質和最極限的存在,理性,直覺,感知,都在它的範圍和研究方法之內。
其實在林泉看來,關於哲學,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也是哲學基本問題中最基本的:“世界究竟是怎樣的?”
這是最基本的問題,卻也包含了人類最狂妄的野心,人類渴望瞭解這個世界,認識這個世界,但這世界卻沒有給人類答案。
《邏輯哲學論》開篇第一句話就非常明確的給出了作者的答案——世界是一切事實的總和。
整本書之後全部的內容,其實都是在解釋這一個問題,關於世界的定義,關於事實的定義,作者為什麼會得出這些結論,得出的依據是什麼,整本書正如它的名字一般,用邏輯解釋哲學,因為邏輯是作者在這個世界找到的最牢固的規律存在,也是認知的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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