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哲楊是她的男朋友,兩個人一直同居……"
案件的詳細經過韓晨心是反覆看過的,這時候就算不看案卷,他也能將案件情況複述出來。張川在說的時候,他下意識地將證據在筆記本上羅列出來,一條一條整齊地備註著。
"……我去看守所問過這個孫哲楊,他堅持著自己在公安那裡的口供,否認曾經殺害死者朱小豔。他說當天他和朱小豔因為感情的事情發生爭執,兩個人爭吵之後,朱小豔用放在客廳的水果刀將他手臂劃傷,他一怒之下就摔門出去了,這個過程中並沒有動手打過朱小豔。只不過公安並沒有在現場提取到他所說的那把水果刀,我讓公安補證,再回去現場也並沒有找到有任何一把水果刀。"張川詳細地講述著。
韓晨心一隻手撐著臉,好像有些漫不經心,不過手裡的筆卻緩慢寫著"證據不足"四個字。
"現場找到的作案工具是一根粗木頭棍子,嫌疑人說這是一直放在家裡門背後的,並不是從外面帶來的,上面也沒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紋。根據鄰居的口供,只能證明嫌疑人跟女死者發生過爭吵,卻不能證明他動手殺過人,而且時間上也和嫌疑人自己交待的時間是吻合的。承辦人以為,本案證據不足,應當不予逮捕。如果公安有辦法進一步補證的話,以後可以重新提請逮捕。"
韓晨心放下了手中的筆。
檢察長沒有急於表態,既然是拿出來的討論的,那就是要徵集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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