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軍中的軍銜,其實就是李嘉對前唐的武散勳進行改革,從而更好的標記軍隊的上下等級,增加兵卒的榮譽。
等級森嚴的軍隊,軍官與兵卒的差別,其實沒有標準無外乎衣服更精良一些,著甲,亦或者有坐騎代步,親衛隨從。
平日裡算是比較容易識別,但是一到的戰爭中,其他秩序都亂了,腰牌太不明顯。
所以,規範軍隊等級,就十分有必要,甚至對於打破兵為將有制具有很好的效果。
如,古代軍隊中的營制,習慣性用長官的姓氏代替,比如岳家軍等。
李嘉改變這種劣習。
拿御營舉例。
每萬人設一營,號為各府稱謂,如長沙營,淮揚營等,杜絕私人號稱,每營設四廂,一廂為兩千五百人,廂號為前後左右為名。
廂下設五營,營號則以甲乙丙丁戊等命名,都則是以一二三四等序號命名。
如,某個都,全城就是長沙營、左廂、甲營、第四都。
嚴格仔細,清楚明白,而不是像之前那般混亂。
所以,以後軍隊打仗,舉得旗幟,不再是以將領的姓氏,而是以營號為主,這是趨勢,必須更改。
軍銜制的關鍵作用,就是模糊私人屬性,讓軍隊更具有組織力。
比如,某個都的兵卒,打仗的時候失散,找不到自己的主官了,若是按以前那樣,兵卒完全沒有了組織,要麼潰敗,要麼被別人收攏。
而如果他們有了軍銜的話,下級絕對服從於上級,一群人中,軍銜最高的人具有領導力,可以組織好散兵,形成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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