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結婚,熱鬧的很,京城的百姓們提心吊膽了好幾年,終於安心了一回,順著大操大辦的婚禮,整個廣州城,燈火通明,宛若,舞龍燈綵,熱鬧至極。
而最累的,莫過於皇帝了,皇室的規矩很嚴,自有一套禮儀在那。
“限男女之年,定婚姻,六禮之儀”,始於周代。《禮記》《唐律》規定,六禮屢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期、親迎。
普通人家,佈置新房,傢俱,彩禮等,耗費大半身家,即使是皇帝,也不免“買賣婚姻”之俗。歷史上明神宗朱翊鈞大婚,僅織造費就用了九萬多兩白銀;清同治皇帝載淳大婚,共花了兩千多萬兩白銀,注意是兩千多萬兩,夠置辦多少艘戰艦,大半個北洋水師。
當然,也不是每個皇帝都能趕上大婚這種風光體面事兒的,登基前已經成年娶妻的皇帝,當上皇帝后,只舉行冊立皇后大典,不補辦婚禮。
到了納采、問名這一天,禮部官員擬定了禮儀程式和規範,又和一大幫太監、宮女,忙前忙後,佈置典禮會場。
按“常儀”,陳設儀仗於大明宮門外,設女樂於丹陛上。太極宮正殿內,臨時設定兩張桌子,鋪上杏黃色緞子桌布,一桌上面放“節”,另一桌上面放“問名”詔書。準備送往親家的禮物,也一水兒展示在光天化日之下。
大婚的禮儀,皇室成員、朝廷命官也難得一見,也許一輩子就遇到這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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