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意見肯定是有的,田祥臉色陰沉,沒有完成皇上的旨意,他心裡很是不爽。
但是在這三司會審的大堂上,詹於修就是最大的,在沒有什麼明確證據的情況下,根本沒法反駁。
至於詹於修所說的物證,的確是有的,就是殺死戚秦氏的那把匕首。
可是這個物證只能證明戚秦氏死於這把匕首,至於這一刀是誰捅的,根本就沒辦法證明,這還是崔昌林認了,就是他不認,也拿他沒辦法。
當然,詹於修這番判決也不是完全沒有漏洞,田祥皺著眉頭好一會兒才找到了這個漏洞:“詹大人身為主審,斷案自然是沒有什麼問題,只不過處決人犯,還是要皇上御筆硃批才行,斬立決這個裁決,怕是輪不到詹大人來下吧。”
詹於修皺了皺眉,理論上是這麼說,但是實際上,這種操作實屬平常,就比如一些罪大惡極的罪犯,就可以判斬立決,而且太上皇在位的時候,向來不管這些事,反正是要殺頭的,秋不秋後的,太上皇不在乎。
不過這事可是西廠盯著的,西廠不就代表著皇上嘛,自己真要是把崔昌林給砍了,保不齊這田祥就要在皇上那裡給他上眼藥。
要說這種事還不至於讓他詹於修罷官,但是被訓斥一通,罰奉什麼的,傳出去也不好聽是吧,而且吏部考功司那邊也會記錄下來,那可就成了他的汙點了。
於是他狡辯了一句:“處決人犯自然是要經皇上御筆硃批,這跟本官判他個斬立決也沒什麼衝突,只要皇上聖旨一下,馬上就能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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