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員與她聯絡。當時資葦仍未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背後的大老闆正是霍晟,有這麼一層關係,文亦晨自然不會招惹,明確表態後,就再沒有搭理,然而對方窮追不捨,至今還是沒有放棄的意思。
當然,即使找到心儀的影視公司,得到理想的報酬,文亦晨也不太想簽出去。
最初寫這篇日誌,文亦晨只是抱著自娛自樂的態度,一方面可以記錄自己的戀愛日常,另一方面也可以跟大家分享自己的幸福與甜蜜,在網路上走紅並不是她所想所願的。她不希望讓這麼純粹的一件事摻上雜質,況且她也不享受由此帶來的名和利,甚至還覺得是一種困擾。
聽完她的想法,秦徵就說:“那正好,反正我也不想你把版權賣出去。”
文亦晨問他:“為什麼?”
秦徵十分自戀地說:“選角太困難了,不管讓誰來演,都不可能適合,畢竟這世上應該很難找到像我這麼優秀的男人。”
文亦晨捧著他的臉,驚奇道:“天啊,你說這種話都不臉紅的?”
“說的都是實話,有什麼好臉紅。”說完一堆不正經的,秦徵才收起玩心,緩緩地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我覺得吧,即使是演技再好的演員,也沒有辦法表現出我對你的感情。情愛是一件很幻化的事,很多時候,只能用心去體會,若要將其呈現給第三者,很容易變味,明明是一個自然而然的舉動,落入別人眼裡可能變得刻意生硬、矯揉造作,有時候還會被曲解成不一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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