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鄉‘一歲諸錢支出’中的大頭,便是官俸。官俸中的大頭,乃是斗食小吏。
《臨鄉集薄》:“斗食一千二百人,佐史、亭長七百一十二人,凡二千卌四人”。
斗食。月谷十一斛,年俸一百三十二石,折錢三萬九千六百。看似不多,卻架不住人多啊。一千兩百個斗食小吏,一年需耗錢四千七百五十二萬。
佐史。月谷八斛,年俸九十六石,折錢二萬八千八百。七百一十二個佐史,一年需耗錢兩千零五十萬五千六百錢。
兩項相加,斗食和佐史,一年需耗錢六千八百零二萬五千六百錢。
如此一算,“一歲諸錢出八千一百七十九萬五千九百廿二”。也就不多了。
臨鄉兵士來源用兩種,一種為兵役制,無償服兵役兩年。《漢官儀》:“民年二十三歲為正,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正常情況下,但凡是臨鄉滿二十三歲的成年男女,都會被抽調服兵役。然而為了保證戰鬥力,劉備和家臣商議之後,決定用‘卒踐更’的方法來施行。
換句話說,除去被選中的部曲兵卒,臨鄉年滿二十三歲的成年男女,皆可用月付兩千錢的‘卒踐更’方式,來代替服役。為期兩年。每月支出的兩千錢,便是臨鄉部曲的軍餉。軍餉按等級發放,士卒月俸六百錢,伍長月俸一千錢,什長月俸兩千錢,以此類推。
不算士官。單單月俸六百錢的一萬六千名精卒。一年軍餉,便需一億一千五百二十萬錢。實在是駭人。加之為兵士鍛造武具戰袍,亦是一筆不菲的開支。因是臨鄉內部資金往來,故這筆巨資未出現在《集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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