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二卷 臨鄉 第112章 分戶析產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之所以樓桑戶數增加,乃因‘分戶析產’。

所謂‘分戶析產’,即是指編戶齊民之家,父母將家庭財產,尤其是土地,分給眾子女。

想弄清楚一戶齊民的財產具體有哪些。翻開此戶的戶籍,便可一目瞭然。

《二年律令·戶律》記載漢初時五種戶籍類簿。分別為:民宅園戶籍、年細籍、田比地籍、田合籍、田租籍。

“民宅園戶籍”登入的內容,包括戶主及家庭人口、奴婢以及房屋、家畜等,但不包括田地,屬於戶口與財產的合籍。

“年細籍”乃是記錄戶內人口生年的簿籍。內容包括每一家庭成員的籍貫、身高、年齡、面貌特徵等基本情況,成年男女服役記錄,口賦上交記錄,每一家庭成員的大事記。

“田比地籍”指依田地比鄰次第記錄的簿籍。內容包括每戶每塊田地所處的具體地點、土地的形狀、面積大小、土地的產量等級、不同等級田地的輪換耕作時間、以及與該戶相鄰的其他田地戶主的基本情況。

“田合籍”又稱“田命籍”。記載每戶家庭所有土地面積的總籍。

武帝以後,鄉里職事從簡,田部省置,民宅園戶籍與年細籍合併,“戶籍”一詞始現。

秦漢編戶齊民籍的管理十分重視。把錯填戶籍,定為“大誤”之首。戶籍副本在縣廷的保管,亦十分嚴格。整理好的戶籍檔案封存入櫃。加蓋縣丞、嗇夫封印。如需改動,則要戶籍令史、吏與負責封查戶籍的嗇夫共同辦理。辦理完畢後重新封藏。不依律辦理,罰金四兩。如有弄虛作假,管理人員又沒有及時發現,主管要被判罰贖耐罪。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