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簫掛在同一邊。
我這一次破碎虛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帶了錢。
金子。
因為我發現我不管去到哪個世界,最值錢的總是金子,我從來沒見過金子不能當錢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靜。
曲英小姑娘說過,兜裡有錢和手裡有劍的感覺是一樣的,都會讓人很有底氣。
我不用劍,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現在就很有底氣。
我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幾天,發覺這裡是個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亂。
七大劍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組織分薄地盤,百姓除了要給官府交稅,還得給各地的“老大”交錢。
這本來是跟我沒有關係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飯的時候遇到幾個地痞流氓鬧事,威脅老闆交出三成的收入,並且在老闆腿腳不便走得慢了一點的時候,一腳踹翻了我的飯桌。
一共六菜兩湯,還帶一壺夏日解暑的烏梅茶。
我看向那幾個地痞,見他們並沒有賠償的意思,於是只好站了起來,手裡還拿著那雙筷子。
我問從裡間拿了錢急急忙忙出來的掌櫃,“這些人背後是不是有什麼組織?”
掌櫃吶吶地說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話說得比較遲,領頭的地痞已經奪了他手裡的錢袋子,一把推開他,照著我走來,眼睛直盯著我腰間的玉簫,選擇性地忽略了我同樣掛在腰間的血河神劍。
他一邊走,一邊還嚷道:“你這個丫頭是外地人,外地人來了都給我們大老闆交進城費!大爺開恩,可以讓你拿這玩意抵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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