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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縣局出來之後,李毅的心情有些鬱悶,有些惆悵。
本來他這次到永縣,就是想陪著姜雪和岳母開開心心轉一圈的,既幫岳母解開了心結,同時還能散散心。
但是沒想到出門踩到狗屎,剛到永縣就被那兩個渣男賤女破壞了心情,接著又碰到了婦女失蹤案。
現在的情況是,一沒辦法幫小雅儘快把娘找回來,二沒辦法查清楚譚誠立功案的真相,這心情自然是頗受影響。
煩躁之餘,李毅帶著張子強沿著縣城的主街道漫步了起來。
邊走李毅邊分析眼下的情況,聽肖戰武剛才的意思,縣局這邊必須得把婦女失蹤案破了之後,才能去查譚誠的那起案子。
對此,李毅還是比較理解的。
畢竟一個小縣城能有多少公安,尤其是他們刑警隊,正常也有二十來人的編制吧。
沒有出現重大刑事案件的時候,這些人勉強還夠用。
一旦出現重大案件,人手肯定捉襟見肘,相比於婦女失蹤案件,像譚誠這事兒顯然算不上多緊急,放放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別人能拖得起,李毅卻不行,先不說姜雪和岳母要回京城上學上班,就連他自己也要在3月份前往臨安,根本不可能長時間呆在這裡。
事情似乎陷入了僵局!
因此李毅想到了胡家兄弟,要是自己給他們打個電話,從省城調點人手過來,應該也可以。
畢竟胡家兄弟都在省廳工作,且胡志強還是省廳的一把手,憑藉兩家的關係,這個忙他不可能不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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