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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只是那一瞬,再留意時,就又和平常一模一樣了。

鍾杳的車能提前開啟空調,一開車門就是沁人心脾的涼氣。林竹享受地融化在後座上,抬手扯松闆闆正正的領帶,眯了眼睛朝鐘杳笑。

“就是熱著了……那些記者太會挑時候!扛那麼沉的機器,居然也不嫌熱不怕累……”

他的嗓音清亮,明明是一本正經的抱怨,嘟嘟囔囔個不停,居然也一點兒不叫人心煩。

鍾杳給他拿了瓶水解渴,望了他一陣,眼裡漸漸重新有了笑意,又多塞給他一罐可樂,讓他攥著冰一冰手上被燙的掌心。

林竹歡呼:“我的命是鍾老師給的!”

“胡扯。”

鍾杳失笑,屈指在他額上輕輕一敲,合門起身,繞到駕駛座上了車:“你家在哪?我先送你回去。”

“不商量安排了嗎?”

林竹打挺坐直,神色認真下來:“有一就有二,今天的採訪過後,燦星一定還有別的手段。咱們得快點兒準備,最好三天內拿出新的通稿來,或者參加個綜藝訪談,或者進個組……”

鍾杳溫聲攔住他話頭:“我想好了,《無橋》很合適,今晚我們約個地方細談。”

《無橋》是一部以民國時期為背景的電視劇,林竹給他預定的是個十集就犧牲的角色,論戲份不過三番,可要論出彩程度,卻幾乎足以蓋過全劇中的所有人物。

這部劇的劇組是有名的保質保量,導演也以挑剔苛求脾氣古怪著稱,也不知道林竹是用了什麼辦法,居然能把這個角色在手裡扣到現在。

只不過——這些都是稍後要操心考慮的事。

鍾杳思緒一閃即回,單手扶著副駕椅背,回身望他:“現在,你先回去睡一覺。”

林竹微怔,抬眸望他。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鍾杳朝他笑了笑,把眼鏡摘下來,雙手架回年輕經紀人的鼻樑上,順手揉了揉他的頭髮。

偏軟的髮質溫順地蹭在掌心,鍾杳忍不住又揉了兩下,翻出條毛毯遞給他:“困了就躺一會兒。身上還有汗,空調涼的話就蓋上,小心著涼。”

林竹抵抗不了他這樣的注視,本能接過毯子,本能翻出手機搜出家裡的定位,本能交到了鍾杳手上。

鍾杳的手寬大修長骨節分明,掌心穩定溫暖,兩隻手交疊,有細微的熱度在空調的涼意裡滲過面板。

手機的呼吸燈閃了閃,忽然又彈出了兩條訊息。

大哥哥哥哥哥:小竹,大哥要加班到很晚,阿姨放假了,你在外面多買點好吃的。

大哥哥哥哥哥:[轉賬訊息]

林竹:“……”

鍾杳拿著手機,半晌先笑出來,把手機遞回去:“算了,去我家吧。”

林竹的狀態看起來的確不太好,至少得有人照顧才行。

鍾杳不清楚他出了什麼問題,但至少體會得到林竹並不想被別人知道,也就不再追問,回身扣上安全帶:“有點亂,介意嗎?”

第7章

去鍾杳的家!

林竹整個筍瞬間熟透,心跳砰砰撞著胸膛。被工作狀態壓下去的緊張全面迴歸席捲身體,扯著毯子蒙到鼻尖,撥浪鼓狀用力搖頭。

鍾杳等了一陣不見他回話,抬頭在後視鏡裡瞄了一眼,稍側回身,泛起些笑意:“不介意?”

林竹點頭點頭點頭。

鍾杳頷首,汽車平穩啟動,出了燦星的總部,駛上主路。

林竹靠在後座上,及時忍住了想要跳下車去跑上幾圈的衝動,飛快揚起唇角,抄起手機給林松發了一串更大的紅包。

總裁辦公室。

不能叫筍叫竹子:哥哥哥哥哥哥!你真是我親哥!

不能叫筍叫竹子:[轉賬訊息]

不能叫筍叫竹子:[轉賬訊息]

不能叫筍叫竹子:[轉賬訊息]

不能叫筍叫竹子:~(~o ̄▽ ̄)~o o~(_△_o~)~

林松:……

林松挑出幾份需要出差處理的公務,放在桌上陷入了沉思。

全然不知道兄長遭受的煎熬,林竹高高興興捧著手機腦內翻滾,點點戳戳給大哥發著訊息。

敲下幾行字,側裡忽然衝出一輛黑車違規變道,引起一串急剎,刺耳的喇叭聲轉眼在車流裡響成一片。

鍾杳及時減速平穩避過,強烈的眩暈卻還是如期而至地自林竹腦海裡湧起來。

林竹堪堪嚥下悶哼,閉了閉眼睛,還是放下手機,儘量放鬆身體精神,悄悄把毯子往上拉了拉。

讀心並不是沒有副作用的。

無論什麼人,得到一項特殊能力的體驗時,都會想辦法去強化它——可林竹卻恰好相反。

這是一項他沒辦法主動關閉的能力。

只要看到眼睛,就能接收到資訊,即使有眼鏡之類的遮擋物也一樣。人少的狀態還要好些,人多時對他無異於被音量調到頂級的電視包圍,爆炸的資訊流一次性湧入腦海,會導致明顯的頭痛和眩暈。

林竹經過調整和嘗試,已經能讓這樣的副作用減少到足夠忍耐的程度。但每次這樣大規模讀心之後,他依然需要一段緩衝期,來把眩暈緩解過去。

還以為自己掩飾得其實已經足夠好了。

毛毯暖融地裹著身體,林竹悄悄睜開眼睛,想看看鐘杳,眩暈卻又如影隨形湧起。

林竹無聲嘆了口氣,妥協地閉好眼睛,盡力在腦海裡開闢出一片藍天白雲綠草清湖,規規矩矩地打起了瞌睡。

……

昏昏沉沉間,他似乎做了個夢。

託讀心的副作用,他的夢境通常古怪離奇。說不定白天不小心讀了哪個人的潛意識,夜裡就會化成跌宕起伏的夢境,讓他狠狠過癮地體會一把不同身份的生活。

但這一次的夢是他的。

大概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五歲那年,林家小少爺被家裡人不慎弄丟,又在人販子和孤兒院中輾轉流離了幾次。在被最後一個孤兒院收養時,因為長得尤其好,孤兒院又離一個影視基地不遠,曾經一度被院長推出去當群演掙錢。

要當群演就不能太瘦太弱,他的伙食因此有所好轉,卻也只能稍微將臉頰喂出些小孩子的圓潤。

十二歲的男孩子,看上去不過十歲出頭。雖然瘦弱,卻畢竟太過清秀亮眼,恰好能當不少影視片裡的兒童特演。

特演比群演要厲害,那時候的群演只能有三十五塊錢,特演一天能拿六十。

各種片場跑下來,他一共演了五十三天。

這個數字林竹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小小的少年很是記仇,在被哭成淚人的父母緊緊摟在懷裡,要帶他回家的時候,還翻出了個破破爛爛的小本本,指著上面畫的正字要院長還錢。

三千一百八十塊錢。

他大方地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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