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肅靖司手持金敕,上至王孫公卿,下至販夫走卒,無不敬畏膽戰。
只因“肅妖靖平”四個字一出,那是真的無論大小官員,貴胄庶民,都可以先斬後奏。
不服?
可以,告到金闕御前去。
只要你有本事活得下來。
但,那張金敕不是當今下的,而是出於帝稷之手。
數千年來,時過境遷,早已經漸漸為人淡忘。
當年六司初設,各司都平起平坐,分庭抗禮。
肅靖司更是隱隱有超然其餘五司之勢。
即便典禮司也要退避三舍,敬畏三分。
哪裡像現在?
雖然說不上沒落,依舊是個龐然大物。
但始終不像從前了。
別說朝堂之上,一郡太守便能節制,還得看諸候王臉色。
即便是內部,也是與各部衙門、各級官員,早就牽扯不清,層層節制,環環勾連。
肅妖靖平四個字,也早已經失去了當年的光輝。
幾乎淪為了一群“官員”,在官場上的口號。
當然,斬殺除魔之事,自然還是照做的,畢竟這便是他們在官場上的立足之本,斷斷丟不得。
只是這裡邊終究有幾分鑽營苟且,有幾分威風煞氣?卻難以計量了。
江舟帶來的這幾個巡妖衛裡,除了乙三四,其他都是司裡的老人,肅靖司當年的傳說雖然遙遠,卻還是聽過的。
聽的時候就嚮往不已。
可想想如今自己等人辦案之時,對下倒還罷了,對上,那是處處策手策腳,甚至有時還得看人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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