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方必然承認滿洲國的存在。
第二、我方必須切斷與赤色分子及其他反日分子之間的聯絡並協助日方消滅堅決反日的西北獨立勢力。
第三、我方應明確廢除與赤俄方面的相關條約。
第四、承認華北和蒙疆地區自治。
第五、不在淞滬和江浙駐軍。
第六、賠償日軍軍費。
第七、日本應該在中國擁有排他性的廣泛的商業特權。
第八、中國接受日本顧問或其他指導者。
第九、若是國民政府承諾上述條件,日軍將從寧滬杭地區撤軍,待消滅了西北反日勢力之後,日軍也將從華北以外的地區撤軍。”
在南京失陷不久後的1938年1月16日,日本首相近衛文磨曾經發表宣告稱:“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待與帝國合作的中國新政權的建立和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協助建立復興的新中國。”
這就是日本軍國主義旨在滅亡中國,宣佈“徹底撇開”中國蔣系國民政府,決意炮製傀儡政權的宣言書——《近衛宣告》。
然而此後的中國戰局卻出現了南緩北急的勢態,鑑於華北中國軍隊的殊死抵抗,鑑於日本國內也面臨著財力支絀、兵力短缺等諸多困難,日本高層不得不決定:“應放棄以軍事力量解決中國事變,而以政略、謀略為主加以解決。”
也就是說,軍部決定實行對蔣系國民政府政治誘降為主、對抗戰意志更加堅定的西北國防政府實行武力進攻的雙軌方針來解決已經初現泥塘徵兆的“中國事變”幾乎同時,對中國“事變”持有強硬立場的日本近衛內閣也實行了改組,將對華政策調整為“和平”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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