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一年2月18日9時,增援到滬的日軍第九師團部署未完,植田謙吉透過英國公使藍浦生的斡旋,安排日參謀長田代皖一郎少將在法租界中日聯誼社與第19路軍代表範其務參議會見。
會見中,田代要求第十九路軍撤退,範當即拒絕。
於是植田在當日下午向第19路軍和上海市市長髮出哀的美敦書(最後通牒)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國軍隊應立即中止戰鬥行為,於2月20日午後7時前,從現據之第一線撤退完畢,於2月20日午後2時以前從黃浦江西岸,由租界西北端連絡曹家渡鎮、周家橋及蒲淞鎮之線起算,黃浦江東岸由連絡爛泥渡及張家橋鎮之線起算,各從租界向北20公里地域包含獅子林炮臺內撤退。
二、日軍在撤退區保有飛機偵察權。
三、日軍在中國軍隊撤退地區派調查員。
四、中國軍隊完全保護上海附近日本人的生命財產。
五、中國政府禁止排日運動。”
“如以上各項不能實行時,日本軍將對貴國軍採取自由行動,其結果所發生一切責任應由貴國負之。”
蔡廷鍇、吳鐵城立刻分別覆函,嚴詞予以拒絕。
中國外交部也發表《對日宣言》稱日本的要求“實危及中國主權及國格,中國方面絕對不能接受日本在滬駐軍,為保中國土地計,迫不得已,亦惟有從事自衛奮鬥到底而已。”
蔡廷鍇更下令前線部隊集中炮火向日軍陣地猛轟,作為第十九路軍對日軍最後通牒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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