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暈厥邊緣,尚存的一絲理智,讓諾曼硬是挺住了。
對方只給了6個小時的時間,他若是昏迷了,以自己的身體狀態,極可能錯過這個時間。
所以他不能昏迷!
是。
他的確是寧死不肯為奴,所以反正都不會答應,昏迷不昏迷的影響不大。
可他不是一個人。
哈利·奧斯本,他的兒子,一個從小沒有享受父愛的可憐小傢伙。
愛麗絲已經言明瞭。
就算諾曼不同意,他死後,對方也會找哈利再簽訂契約。
這中間少說有兩三年的間隔。
可對方話裡的意思,他們等得起。
這說明什麼?
對方恐怕看上的,不是奧斯本的某些技術,而是看上了整個奧斯本集團!
對方的背後,必然是一個組織。
一個能量不遜色奧斯本集團的組織!
奧斯本集團對這個神秘組織而言,可能只是一個資產的積累,或許是勢在必得,但得到的時間,並不需要就是現在。
就像是戀愛,雙方誰更在乎一些,誰就更加的卑微。
現在。
對方可以放棄奧斯本、放棄諾曼,等下哈利接受奧斯本集團。
可才27歲的諾曼,能放棄自己的未來?
未來的哈利,又能否放棄自己的生命,只為了所謂的骨氣?
權衡許多。
諾曼禿廢的癱坐在辦公椅上。
他明白了。
從一開始,他的機會就只是抓住維克多。
否則。
他將沒有任何拒絕的資格。
現在擺在他面前的選擇,只有......
想明白了前因後果,諾曼反而一掃此前的禿廢,站起身來整了整衣領,勉力挺起佝僂著的腰板,才是把手伸向辦公桌上的座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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