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冬天的雪特別多。
元旦前下,元旦後又下,下的是鋪天蓋地,搓綿扯絮。一家電影院裡,剛剛散場,觀眾談論熱情的往出走。
“這片子怪了,不關燈也不上床,但真他媽過癮!”
“嘿嘿,確實過癮,我有空還得看第一遍!”
“寫這片子的哥們準跟我們這樣的人一塊混過,今後只要這哥們寫電影,我非看不可。”
“拍的什麼啊,看不懂!”
“就是,亂七八糟的,就是一群盲流!”
馮褲子叼上根菸,晃晃悠悠的下臺階,又激動又失落。
這片子叫《頑主》,年前上映,自己已經看第五遍了,每一遍都像那哥們說的:真特麼過癮!
《頑主》並未引起主流輿論的關注,頂多來一句“離經叛道之作”,喜歡的人賊喜歡,討厭的人賊討厭。
它從最初就背離了大眾思想,留下的無非是荒誕的故事,前衛的表現手法,性感的潘紅,以及彩蛋般的“伊蓮服飾”贊助。
京城觀眾的接受度還要高一點,因為有衚衕在前,明白這是一出特別的諷刺喜劇。全國範圍就不行了。
很多事物都要經過時間的沉澱,才能煥發出光彩。比如《肖申克的救贖》,徐老怪的《青蛇》,還有這部《頑主》。
馮褲子冒著風雪走在街上,想回家又不想回,心裡鬧騰,覺得自個一事無成。
路過一個書報攤時,忽地一頓,扒拉開碎雪,抽出一份文藝類的報紙。有篇對去年文藝作品的總結,醒目的幾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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