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簡單。
他一開始就錯了。看見了戒指還有那張紙條,還有陶理的話,他算明白自己錯的一塌糊塗。陶略有打算跟他過一輩子,所以說答應他的,金盆洗手不做違法的事情是真的,是自己把人放在哪,往他身上扣證據,才會覺得吻合,殺人兇手是他。
其實陶略是無辜的。
他其實一開始就應該堅定不移相信他才對。
錯了,那就改過來,現在還不晚。
堅信他沒殺人,那就給他找證據,這需要證據的案子,證據能說明一切。
要死不活的不管用,跟大貓他哥吼著沒殺人也沒用,只有找齊了證據,一巴掌拍在他們桌子上,就能說明一切了。
韓躍再一次充滿生機,充滿鬥志,我把你送進去,我把你撈出來。不然這輩子都活在內疚自責裡。
盯著他搶來的證詞看,陶略說,他出了城,走的外環,那攝像頭會很少,再怎麼少也會有啊,總有收費站吧。
對了,他昨天手機裡拍到的那個髒汙,是什麼,陶略這個人愛乾淨,不會踩著窗臺關窗戶,還不擦掉髒亂的。
趕緊摸出手機,自己辨認,光線不好,拍的不清楚。
跳起來穿上了警服。不管陶略能否出來,他都決定不幹警察了,就因為自己是警察害得他被抓,萬一以後還發生這種事呢,不做警察就天下太平了。
追根到底,不是我們兩個人互相猜測,而是因為身份。你恨我是個警察,我怪你是個前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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