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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愛卿都起來吧,朕並非嗜殺,然法不容情。做為朝廷勳貴,如不能上報皇恩、下撫黎民,只知道為了自家利益錙銖必較,甚至大逆不道弒殺君父,留著又有何用呢,難不成朕要向大明百姓親手演示下什麼叫官官相護?
至於說他們的祖輩為大明立過功,自然要寫入史書、千古留名。但並不能作為子孫的庇護,更沒有功過相抵一說。
反倒是知法犯法該罪加一等,將其滿門賜死,免去示眾,但禍及三族,抄家苦役,遇赦不宥。大理寺、刑部、都御史,朕如此處置可合乎律法?”
當學生的在歸化城甩開破嘴忽悠順義王,當老師的坐鎮養心殿,面對有資格參加御前會議的朝中肱股,嘴皮子同樣沒閒著。站在法律的制高點上,力排眾議,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又把四家頂級勳貴連根剷除得一乾二淨。
在興和之戰的官方戰報裡,關於張秉忠及其麾下三衛兵將全體陣亡的理由是護駕出塞、臨戰脫逃,被蒙古大軍趁機圍殲。
事後又連累到家族以及部屬共計四百多口,全部被御馬監勇士和孫承宗部所緝拿歸案。但在押解入京的路上發生了譁變,押送的陸軍不得已開槍射殺,沒有活口。
在百姓眼中,這事兒處理得並無不妥。邊關將領臨陣逃脫本就是死罪,再加上被出賣的又是皇帝,禍及家族也很合理。死了就死了,沒人會為他們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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