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什麼他自己當然記得,那些倒黴事就不說了,他剛自己一個人生活,什麼都不會,一輩子最倒黴的恐怕就是那段時間。這些都還沒什麼,倒黴出了喜感就當是笑話看看,可他那時候寫的最多,偏偏就是王齊。
他當然不會寫出過真名字,也沒敢說夢中情人是姐夫,他給王齊起了個法文名,三五不時就會混在那些瑣事裡提起來,他部落格的粉絲都知道他有個愛而不得的直男意中人。印象最最深刻的一次,是他有一天睡午覺夢到王齊,醒來特別惆悵的在部落格上分享了那個旖旎的夢境,具體言辭他記不清了,大概就是寫的像個小黃文一樣,幾分鐘評論就破千,許多人在評論裡挑逗他,他氣得和那些人吵了一架,雖然他做小黃夢,可他對王齊的喜歡根本就不是那些人說的那樣,他想和王齊做那種事兒,是因為他熱烈的喜歡著王齊,和生理上的放蕩毫無關係。
那時候,他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王齊居然會視奸他的部落格,如果早知道,打死他也不會寫那種東西。
王齊卻回憶得很開心,說:“我那時候每天都重新整理你那部落格幾十遍,就想看看你還能幹出什麼蠢事,一連看了幾個星期,覺得你真是可愛的要命,你那夢中情人就是個腦殘,是男的又怎麼了?你又為什麼非喜歡這種人?我還想,如果你喜歡的是我就好了,我才不嫌棄你有小雞雞,你夢裡想的那些事我願意跟你一起做,雖然我還沒試過,但是我學習能力很強大,肯定能讓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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