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搖旗吶喊。
原計劃裡他想著在宋晚家賴個早上,運氣好順帶中午和晚上,荒唐過後正好第二天上班。
紀辰南的夜生活並不瀟灑精彩,城市初來乍到,今年還想著升職,工作格外努力,放棄了大量以前會用來休閒玩樂的時間。要知道大學時紀辰南還頂著帥氣的臉得到花花公子的美稱。
原本就是謀求更好的發展才來,不然在原城市的那位女朋友也不會忍受不了分手,一個月沒有報日常的電話沒有深夜親暱的晚安難得週末想要影片結果臉都沒看清對方就匆匆通知要離開一會。
“一會”有時象徵著短小整天,有時就象徵著幾天。
紀辰南以為壞習慣戒不了,骨子裡的耳濡目染。沒想到一年內還真的變成對任何都興致缺缺,比方酒吧內五光十色的燈光與徒有虛表的雞尾酒,還有那些跳得辣的美女,統統消失。
他就像每一個忙忙碌碌的城市人,上班時認真努力,趕業績巧舌如簧,費勁十八般武藝,下班後就裹著大風衣沉默無聲地走回家。
近期的變故,難得的興趣點,只能說是那位宋晚先生了。
下了班車,進小區時被風一吹,清醒不少。
紀辰南站在樓口,心裡不是滋味,家裡一個人也沒有,冷清。
他想著是不是該去找唐明喝一杯。
唐明,最初禍害他的罪魁禍首。
大學畢業後就各分兩地,紀辰南沒啥念頭,只想找份工作度日完成結婚生子的人生目標。唐明自稱自由發燒友,走南闖北,時不時發點跟一群人去西藏去海南的照片,總之哪裡遠就跑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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