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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元是在提親第二天趕回來的。
他回來之後就還著媒人去鳳台村見了施麗娜。
當著媒人的面,蕭元給了施麗娜一張卡。
這張卡是有二十八萬七千多塊錢,是蕭元這段時間攢下的所有的錢了。
錢是不多,在蕭元心裡,娶安寧花多少錢都不算多,只是他現在沒有那麼些錢,把這些給施麗娜就是表示他是傾其所有罷了。
施麗娜也不管錢多錢少,知道這上面是蕭元所有的錢之後也挺高興的。
回去的時候,蕭大伯就和蕭元說:“你把錢都給你媳婦了,那你結婚的花銷怎麼算?”
蕭元笑著說:“這不還有時間嗎,我再想辦法掙點就是了,另外大伯也知道我們家地方小,我姥姥也過來住的話根本住不下,等結婚之後,我和安寧就打算住到姐姐那裡去,早先姐姐回村的時候,安寧也在鳳台村買了房子的,房子雖說舊了點,但收拾一下也能住人,我們先住著,有時間再翻修。”
蕭大伯還要說什麼,蕭大娘一拽他:“這個也不錯,不住到一起矛盾少,畢竟你家裡人真的不少,你大哥準備留在縣城了,娶媳婦的話也是在左近的人家找,還有三虎和你妹妹他們,人多了,事情就多,還是不住在一塊好。”
蕭大娘這麼一說,蕭大伯也不說話了。
等回去蕭元把他的想法說了出來。
蕭父蕭母也沒說啥。
雖然說心裡有點不自在,但也沒攔著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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