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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人。明明前世都已經三十多歲了,性格依然像個不成熟的孩子一樣。

俗話都說“三十而立”,沈凌以寫文維持生活,幾乎沒經歷過社會的洗禮,所以在淮之恆看來,對方天真稚嫩,內心情緒全都在了臉上。

難怪會被周欣然玩弄得團團轉。

淮之恆背對著沈凌,彷彿沒看到他的無措一般,喃喃道:

“也不是沒有好事情,孤兒院的院長奶奶很和善,兄弟姐妹們也都很懂事,每天都能吃飽飯,因為有好心人,我們每天都能吃到肉。每個換季我們也都有新衣服穿,過年的時候還會有社群的人給我們送玩具和零食……你說,世界上還是好心人多一點的吧。”

在沈凌眼中,裴少陽永遠是堅強樂觀的,即便生活給予了他挫折磨難,他依然以積極的心態面對並不那麼善良的現實。

沈凌突然有種流淚的衝動,他做不到像裴少陽那般豁達,前世便一直將自己龜縮在家裡。

在淮之恆回頭的時候,沈凌將頭微微一低,不讓人看到自己的眼裡可能是盈著淚水的。

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中自嘲:他可真是個沒用又愛哭的男人。

“好啦,你也別太介意。今天是我僑居新家的第一日,剛好你成了我鄰居,這也是一件喜事。我買菜親自下廚。”淮之恆咧嘴一笑,拍了拍沈凌的肩膀,眼中有一絲深意閃過。

沈凌撓撓頭髮:“這會不會麻煩你了?嗯……少陽。”

他獨身這麼久,也不會做什麼複雜的菜色,最多就是按照烹飪教程,煮一鍋味道平平的紅燒肉犒勞一下自己了。

“等你嘗過我的廚藝就不會這麼說了,包你吃了一頓還想要第二頓。”淮之恆自信一笑,原身裴少陽便是十分擅長廚藝的,而淮之恆自己的話,則會做一些不甚複雜的西餐。

如此也算是中西結合了。

秉著就近原則,兩人逛到了附近的大超市。並且由於是下午,超市裡的肉類和蔬菜都便宜了一些,這對現在需要節省點生活的淮之恆來說可是好事。

淮之恆循循善誘:“我建議是在前一天下午多買點,把兩三天的伙食買齊了。蔬菜比肉類能夠放的更久點。週末的時候米麵打折,還可以存一些方便食品和罐頭製品。零食的話……下週有個打折活動,可以多買點。哎對了,你喜歡吃什麼?晚上我給你做。”

他畢竟從小養尊處優、錦衣玉食,不怎麼逛超市買東西,但原主裴少陽是個十分擅長過日子的男人。

——淮之恆覺得,像裴少陽這樣過日子也挺不錯,生活中應該多一點趣味:就比如為買到了實惠打折品這種小事而開心。

沈凌思考片刻,不好意思地說:“能少放點胡蘿蔔嗎?”

“原來你還挑食啊!行,少放胡蘿蔔……切絲沒問題不?”

“那樣的話應該還好。”沈凌看著淮之恆在胡蘿蔔的區域挑選了起來,一下便撿出了外形漂亮,水嫩新鮮的胡蘿蔔往購物袋裡塞,不一會兒便塞了小半袋。

沈凌的心隨著淮之恆的動作顫了顫,甚至小跑上前奪過對方手中的胡蘿蔔放回去:“夠了夠了!太多了!……喂,說好的少放點胡蘿蔔呢?”

“放心,這麼點不多的。”淮之恆笑得陽光,但在沈凌看上去,卻像是個搖著尾巴說謊的大尾巴狼。

好歹對方親自給自己做飯,不能要求這麼多,冷靜冷靜……

沈凌扶額,任由淮之恆將青椒、苦瓜、西蘭花等蔬菜塞滿了購物車。

他禁不住暗自腹誹:這狗男人難道能夠分辨自己不喜歡吃什麼,然後故意將這些蔬菜多拿點?

淮之恆一眼就能看出沈凌在想什麼,驚訝道:“咦,看你的眼神,不喜歡胡蘿蔔也就算了,難道也不喜歡這些嗎?”

“是啊。”

“嘖嘖,都是成年男人了,這麼挑食可不好。”淮之恆咂咂嘴,繼續斬獲各種蔬菜水果,最後稍微買了點肉。

美名其曰:綠色生活,從我做起。

當回到淮之恆家後,沈凌坐在餐桌前,看著對方將一盤盤清炒蘿蔔絲,青椒炒肉絲,清炒苦瓜和清炒西藍花放到面前時,終於忍不住咆哮了:“你當我是兔子不成!你不是說廚藝很好嘛,就做這些清炒的?”

“這不是有肉嘛!”淮之恆大咧咧地將為數不多的肉絲塞到嘴裡,“你看多麼健康啊!葷素搭配。”

吃完這一頓後,沈凌覺得自己的臉色都要範青了。

“老子發誓,以後再也不吃清炒的東西!尤其是蔬菜!”沈凌狠狠地說。

淮之恆開啟冰箱,丟了一罐啤酒過去:“謝謝你的廚房了,你這廚房可真乾淨。該不會總吃外賣什麼的吧?吃我做的才就當做解毒了。”

“去你的。”沈凌嘟囔了一句,開啟啤酒咕嘟咕嘟往嘴裡灌,三兩下一罐啤酒便被他喝完了。

隨後,他轉身,看著身材高大結實的男人穿著一條粉色圍裙洗碗的畫面,腦袋裡蹦出一個詞:反差萌。

這麼寬闊的肩膀,這麼結實的肌肉,還會做飯收拾家務……以後不知道會便宜什麼樣的姑娘。

一想到這件事,沈凌心裡突然有些不舒服,像被貓爪子抓著撓似的。

——自己竟然像個孩子一樣,因為朋友和別人一起就吃醋?

沈凌自嘲地笑了。

“我來幫忙嗎?”除了電視的聲音和洗碗聲外,太安靜了,讓沈凌坐不住。

淮之恆沒有回頭,手上的動作不停:“就快好了,待會兒我來看看你寫的小說啊,大作家。”

沈凌自然是透露出自己正在寫小說的事情,淮之恆自然知道沈凌只是在抄抄抄而已。不過說真的,沈凌也是厲害了,能夠將那麼長篇的作品記下來,寫出來貌似還挺原汁原味的,也是佩服。

如果他能將自己這份天賦放在創作上,而不是抄襲他人的作品上,他早就能獲得不少成就了。

“沒有啦,離大作家還算不上。”沈凌心虛地說,他寫的都不是自己原創……不過在這個世界,也可以說是自己原創。

“很謙虛嘛。”

淮之恆將碗筷放好後,就坐在了沈凌身側,自然地遞過去一支菸:“抽不?”

“牌子是好牌子,不過,薄荷煙?你就抽這個?”沈凌詫異,他一向喜歡味道較重的。

“我們是演員,也是明星,薄荷煙不會對面板和聲音造成太大傷害。偶爾想要放鬆的時候,抽抽是不錯的選擇。”

淮之恆熟練地掏出打火機將香菸點燃,薄荷煙清淡柔和的煙氣飄散出來,朦朧的煙霧柔化了他的五官,讓他多出了縹緲慵懶的氣質。

☆、第八章

平心而論,沈凌原來是不喜歡薄荷煙的,在他看來,薄荷煙這種纖細的香菸只適合女性,男人就應該大口大口地吸更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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