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想最初接近鹿時安的理由,連他都不忍直視。
換做如今的自己,別說是報復鹿時安,就算是傷她一根汗毛他也下不去手。
儘管他沒有直接承認,但沉默已經說明了一切。
“後來呢,你以為我是你生父,不是應該更恨我始亂終棄嗎?”鹿煜城沉聲,“何況那時候,安安那孩子已經很喜歡你,為什麼反而停手了?”
在那雙和鹿時安酷似的眼睛的注視下,荊嶼連一星半點說謊的念頭也沒有。
“因為那個時候,我比她喜歡我……還要,喜歡她。”
因為吃過糖的孩子,才會覺得寂寞更苦。
因為被溫暖過的人,才更懼怕孤獨。
作者有話要說: 啊呀,想把真相一口氣寫完的,結果只寫了一半……
下章繼續好了,可能會讓你們意外。
嶼哥從來也沒有放棄過我們的鹿鹿。
☆、食髓知味(58)
都說老丈人對女婿總是挑剔,這事兒放之四海而皆準, 就算鹿煜城一向對荊嶼這孩子有一層額外的憐愛, 也不代表在突然聽見“準備求婚”這個訊息時就能愉快消化。
當時人在大西洋彼岸的鹿煜城,失手打碎了一隻隨身帶越洋的心愛茶杯, 起身對正在看書的妻子說, “訂票, 我們立刻回國。”
時念見他臉色不好,以為鹿時安出了岔子,驚得立刻要掏出手機給她電話,卻被丈夫給攔住了。
“怎麼了?你別板著臉,我慌。”鹿煜城向來喜怒不形於色的, 能讓他這樣勃然色變的還真不多, “是不是……安安跟荊嶼鬧矛盾了?她那孩子這些年什麼都不提,你還說她肯定放下了。我早說了她像你,一向報喜不報憂的, 初戀物件哪兒那麼容易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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