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客人長得人高馬大的,卻是一張娃娃臉,性格好像很活潑,瞧著二十多歲的樣子吧,給人一種挺陽光熱情的感覺。小夥兒進來以後就在不同的貨架前面來回地走,幾乎把所有的玉石全都看了一遍。等看完玉石以後,他沒立刻挑走,而是來到最裡面的那個放著很多雜貨的木架上,撿起了幾個果子,拿到顏楨的面前,問:“店長,這些多少錢?”
顏楨掃了幾個果子一眼,又掃了陽光大小夥一眼。
“一顆兩萬。”
陽光小夥兒毫不猶豫地跟他轉賬:“這價格行,您還有存貨沒?多少我都要。”
顏楨想了下:“告訴我你們隊長在哪住,我可以送你兩顆。”
陽光小夥兒瞬間僵住。
這、這個……
顏楨微微側頭,奇怪地問:“你身上有方振邦的味道,為什麼不說呢?”
陽光小夥兒的臉頓時有點黑。
喂喂,什麼叫有方副隊的味道?這話太曖昧了好嗎!他不就是個隊員嘛,之前被方副隊叫過去說了一通話,時間待久了才沾了點氣味的好嗎?而且,這麼少的氣息,什麼樣的狗鼻子才能聞得出來啊……而更讓他驚悚的是,才過來接近就被一眼看穿,那之後他這跟人交朋友爭取拉攏對方的任務,還做不做了?最後,對方想要藺隊的地址,他是給還是不給呢?不給的話,會不會就跟危險人物談崩了?如果給……藺隊被迫出賣了色相,一定會給他穿小鞋的吧,說不定當成就會讓人把他打一頓,藺隊打人,超疼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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