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他趙三郎要相貌有相貌,要出身有出身,要感情有感情,簡直是郡主的不二人選啊!
唐越默默讚了一句:趙三郎算是這個時代的頂級高富帥了,可惜他想娶的人也是頂級白富美,雖然嫁過人,但那風姿足以迷倒性向正常的所有男人。
“據我所知,郡主的前夫最受讚譽的是他的文采,他雖出身普通,但學富五車,一身清流,我想,這才是郡主最喜歡他的地方。”
“……”趙三郎想了想,竟無法反駁。
“所以,你覺得自己的文采如何?比得上他嗎?”
趙三郎不自在地挪動著屁股,底氣不足地回答:“本公子三歲開始習文,自然是博古通今,文采一流的!”
“是……麼……?”唐越拖長尾音掃視著他,嘿嘿一笑:“就算沒有一流的文采也不要緊,反正你家裡的門客肯定不少吧?”
“這是自然!”
“那你可以請他們給你多寫幾首情詩,你一天寄一首給她,一定要能打動人的那種!”
“寫詩?”趙三郎眼睛一亮,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哦,當然,還有個問題,你的字寫的怎樣?總不能連這個也找人代寫,會穿幫的。”
趙三郎不知道穿幫是什麼意思,但也能猜出一二,“字……”
唐越直接擺擺手打斷他,“寫不好也不要緊,現在開始練還來得及,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要打動一個女人,不下點功夫怎麼行?”
以唐越對慧珠郡主的第一印象來看,這女人八成是喜歡風花雪月那型的,這種女人最感性了,千萬別想用金銀珠寶這些俗物打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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