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光刃銘紋,被七號包廂裡面的那人以‘一百六十萬兩黃金’拍下。
大廳之中,驚訝之聲,此起彼伏。
“一號包廂的客人這次竟然沒出手。”
“是啊,真奇怪。”
“‘光刃銘紋’可是好東西,雖然只是一次性的。但比起那隻‘金毛鼠’,卻是實用多了。”
……
聽到這些人的議論,段凌天不由暗笑。
光刃銘紋?
這樣的銘紋,且不說他看不上眼,就算是他想要,也能自己煉製。
而且,成本最多三百萬兩銀子,也就是三萬兩黃金。
在他看來,七號包廂裡面的那人,簡直就是冤大頭,花費了一百六十萬兩黃金,買下了這光刃銘紋。
“沒想到,‘銘文之術’現在已經沒落到這等地步,區區一道‘光刃銘紋’,都能賣出這樣的高價。”
段凌天頗為感慨。
心裡也忍不住想道。
等什麼時候,他真的窮的揭不開鍋了,也可以將銘紋拿出來賣,絕對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很快,拍賣臺上的老人的聲音又響了起來,他的聲音,略微有些激動,“各位,接下來要拍賣的,就是我們今天拍賣會的最後一件拍賣品……按照我們馬家拍賣行原來的計劃,‘光刃銘紋’本該是最後一件拍賣品。”
“而如今的這件最後的拍賣品,卻是一位客人臨時委託我們拍賣行寄拍的!”
老人說到後來,臉色略微漲紅了起來。
這一幕,也讓大廳裡的人紛紛好奇了起來,到底是什麼東西,讓老人如此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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