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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朱元璋之問
前文說過,地主的經營方式。很少有地主是直接經營土地的。這裡的經營並不是下地幹活。而是組織生產,做決斷,這塊地種什麼,怎麼種?什麼時候賣?能賺多少錢?用這個思想邏輯來經營土地的。才稱得上經營。
這樣的人,不是沒有,也用。但都是極少的。
大多少地主,都是將土地租給佃戶,從佃戶的生產之中,抽調費用。不直接負責經營。雖然賺的可能少一點。這是規避了風險。再加上地主也會從一些其他途徑剝削百姓,租金僅僅是一個渠道。
而土地是這些人的命根子。
而今的何夕要給農村動手,那比挖了他們的祖墳,還讓他們難受,是不可能不有所反應的。決計不是而今的小打小鬧了。
朱元璋不再問這個問題了,他說道:“接著說吧。”
何夕說道:“是。”不知道怎麼的。他感覺朱元璋好像有些黯然。
何夕調整一些思路,對著朱元璋侃侃而談。說道:“之前制定的商法,實在是太簡陋,僅僅是在北京半年,就遇見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案子,千奇百怪的,所以我萌生出一個重新修訂商法的想法。而且恐怕今後過不了數年,這商法就要重新修訂一遍了。”
“比如說專利。就是一個新問題。”
朱元璋好奇地說道:“專利?”
何夕說道:“對專利,而今在北京,很多事情,都是一窩蜂上,有些人剛剛發明了新工具,雖然公司賺了不少,但是更多都是被別人給賺走了。這種情況,對科技研發與創新不夠。所以,我想制定專利法,從而管控這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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