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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豔陽高照,晴空萬里,擱古代怎麼也得安安逸逸地躺在沙灘享受威士忌與雪白肌膚。
可這是千年後的未來,放眼望去全是原生態的曠野山川,奔騰不息的江河橫亙著早已鏽跡斑斑的破碎大壩,坍塌的山嶺下沉睡著舊時代的混泥土森林。
“毫無疑問,這就是我們瑰古會留下的印記。”
平原上,老頭阿奇姆站起身來,目光憂慮地環顧地面。
兩道履帶印深深地刻進泥土之中,其花紋頗有中世紀歐洲藝術風格,像是莊嚴教堂穹頂的壁畫,同時,這也是一個身份證明。
該說不說,瑰古會是真想文藝復興,對古代文學、歷史與藝術的傳承發自內心,可他們也是真蠢,居然給其他人留下如此顯眼的標記,和自尋死路有什麼差別。
“你們能活到現在,也算是奇蹟了。”楚薪說道。
“你說的沒錯,其實我們早就打算更換履帶,可很多交易小鎮都沒有適合的材料,這類重要資源都被那群豺狼虎豹一樣的暴力軍閥掌控著,與他們交易風險極高。”阿奇姆無奈回答。
“有聖徒的追兵。”少年約翰取下帽子,揉了揉滿頭亂髮。
除開瑰古會的印記,還有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車輪印,至少有二十臺移動單位!
“恐怕聖徒的聖父號也在其中,”中年人文森特指著兩道相對較大的印記,“這種特有的尖刺凹陷很少見。”
“聖徒的大部隊正在追殺瑰古會,那群瘋子暴徒就不能消停消停嘛。”阿奇姆撥出一口氣,啐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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