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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我其實是哥哥的粉絲!”
露姐拿杯子的手停了下。
連玦一臉誠摯,有理有據地娓娓道來,“其實那天,我是跟著粉絲團一起去橫店探班的,但因為一些意外就進入了拍攝場地,注意到哥哥當時……我就義無反顧地衝上去幫助……後來……”
“最後,露姐您就來了,而且您好像誤會了什麼,直接就讓我跟您和哥哥他們去工作室,我上了車才反應過來應該是把我認錯了,但……”
連玦低下頭,一副十分愧疚的模樣,“當時粉絲的心情作祟,有點貪心,想待在哥哥身邊久一點,下車後再解釋也不遲,可後來的事情發生的太順其自然……”
事情總會有敗露的一天,這套說辭連玦很早就已經背的滾瓜爛熟了,每一處的停頓都把握的恰到好處,感情飽滿的不行。
露姐不愧是華藝一姐,並沒有直接開口,而是盯著她的表情看了很久。
像是在判斷她說的真假。
很好,既然沒上來就宣佈死刑,說陰多多少少信了那麼一點點,連玦咳了聲,誠懇地繼續推進:“回國這段時間,我基本都在四處旅遊,沒有進過別的媒體公司,也不認識娛樂圈的朋友,這些露姐你都可以查到。”
她必須撇清和國內任何媒體的關係,不然露姐如果把她當成“對家派來的奸細”,那就杯具了。
“因為上學,之前一直待在國外,對國內的娛樂新聞我瞭解的其實也很少。粉上哥哥,是因為去年在華盛頓出遊撞到哥哥在華盛頓電影取景,當時看到拍攝現場覺得哥哥演技很好,後來慢慢了解便開始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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