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未出生的胎兒享有一份與其假設出生後所應享有份額同等大小的繼承財產。”楊秘書說著開啟手袋,甩出一本民法總則。
黃晟倒吸一口冷氣,沒想到還有這操作,有些忐忑地看向肖祺。
只見肖祺唇角冷冷地勾了起來,嗤了一聲,看都沒看甩在茶几上的民法總則,淡淡地說:“第一,如果這個孩子出生時為死體,則民事權利能力便不再存在;第二,如果這個孩子出生後親子鑑定不是我爸爸的孩子,則根本沒有繼承財產一說;第三,如果這個孩子的母親發生意外,一屍兩命……”他瞥向楊秘書,輕飄飄地笑道,“那你猜,是不是就一了百了?”
楊秘書忽地站起來,厲聲道:“你威脅我?”
“我只是在和你探討這個問題而已。”
“那你不妨就等著看吧。”楊秘書抓起手袋,抬步往門外走去。
肖祺看著她的背影,出聲:“等等。”
“你還想說什麼?”
“關於你肚子裡的孩子,是生還是流都隨你,跟我們沒有關係。作為你的老闆,我宣佈你被解僱了。”
楊秘書嗆聲:“我是孕婦,你敢解僱我?”
“我當然敢。”肖祺取出一張已經加蓋好印章的支票,夾在二指之間,舉起來讓她看到。
楊秘書走過來,一把抓過支票,看向上面的數字,怔了怔:“什麼意思?”
“這是你的經濟賠償金。”
楊秘書慢慢攥緊支票,她明白肖祺的意思——錢可以給你,但孩子不認。這也正是她的訴求,她還年輕,還可以去釣下一個男人,生下孩子只會成為她的拖累,這一次上門,求的全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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