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伯文這幾年的大學生活,就做了這麼幾件事,上課、圖書館學習,做家教,酒店打工,偶爾陪何馨、擠出時間打籃球,結果是得了獎學金、獲得何馨的芳心,馬伯文把班幹部的職務辭了,他真的沒時間!
學校籃球賽決賽將近,馬伯文因為沒有時間訓練,被校籃球隊開除了,在球場上馬伯文見到校籃球隊的隊員,就會拼命打,打到對方服為止。
自己的籃球鞋,右腳腳指頭已經探出來了,左腳腳趾隱隱可見,絕對不能穿了,實在不行,也只能將就著穿,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一身籃球服,馬伯文穿了三年,這籃球鞋是真的費,幾百一雙的籃球鞋,馬伯文買不起。
馬伯文彈跳極好,身高一米七五的他,單手可以灌籃,突破十分犀利,跳投能得到將近50%的命中率,馬伯文覺得,打籃球是一件很享受,也很簡單的事。
因為打籃球,馬伯文也有很多女粉絲,其中不乏美豔倩麗的女孩。
事情就是如此,有些事情對於特定的人,真的是很簡單,可是對於有些人來說,卻難於登天。
來到自習室的門口,馬伯文鎖好腳踏車,回頭看了看車鎖,這個車鎖馬伯文花了整整10元,10元的車鎖,配30元的腳踏車,完全不符合好馬配好鞍的規律。
馬伯文是最後一個走進教室的,幾年來都是如此。
推開門,馬伯文走進教室的一瞬間,數十雙眼睛齊刷刷的盯著馬伯文的臉,這在以前是不曾發生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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