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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銀隊的說明,我想到那晚我是和柳葉在一起的,我的DNA應該只有在柳葉身上有,怎麼可能會跑到楊程程那裡去?難道是柳葉乾的?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作案總要動機,如果是柳葉,她的動機是什麼呢?仇殺?大家素昧平生,不可能有什麼大仇。情殺?那更不可能,當晚楊程程和胖子在一起她應該是知道的。
思索了一番,嫌疑最大的只有胖子一個人。楊程程抵死不從,胖子用強,下手把她殺了。也只有這一種可能,如果他們當晚很愉快,胖子不至於事後滅口。但是這愚蠢的胖子為什麼要嫁禍給我呢?就算為了脫罪,毀屍滅跡也就行了,嫁禍給我對他有什麼好處呢?
我自己胡思亂想,旁邊的兩位帽子叔叔也沒打擾我。直到他們吃完飯,這才喊我一起走。我當然不想再被關回那個小黑屋了。我說道:“銀隊,你們得把手機還給我,我可能能找到兇手線索。”
旁邊的帽子大叔見銀隊猶豫,趕緊幫腔道:“銀隊,試試無妨,這小子也跑不了。”
銀隊點點頭,道:“一會兒去所裡拿給你。”
見他同意了,我又說道:“銀隊,那我拿了手機需要回學校去住,我在所裡待著,可能會引起兇手懷疑。”
“當然,我手機會二十四小時開機,你們隨叫我隨到。”
銀隊還不算糊塗,在我再三的保證下,於是同意了我的要求,不過他只答應給我三天時間,如果三天內屍體也找不回,兇手又抓不到,那麼我就會被當成嫌疑犯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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