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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大林在會議結束後,就被人事處長領走了,跟著一起的還有羅書記。
侯大林嘴上說著不要,但身體很誠實。一路尾隨人事處長,辦理各種手續。最後,侯大林又被羅書記帶著,直接去了保衛科。
保衛幹事只是個頭銜和級別,並不是什麼具體的工作職責。所以再沒有新的安排的情況下,他也就是名義上成了保衛科的人,實際上根本就沒有什麼工作派給他。
誰都知道他腿腳不好,難不成還真的讓他去巡邏抓壞人嗎?那豈不是給破壞分子送裝備去了?
所以,在這裡登記完了,又領了新的工作證後,從保衛科領了一隻手槍他就可以回家了。
之所以給他發槍,還是上級批准的。經過調查,逃跑的人中有特務的頭目,他是見過侯大林的。再說了,即便是當時不知道,等這件事一宣傳,就是原本不知道的也可能就能知道了。
從黑暗的角度分析,可能有的人更希望那些人去找侯大林實施報復行動,那樣就能把對方一網打盡。
侯大林把配給他的手槍,裝進了挎包裡。證件什麼的,裝進了大衣的內兜。
等他走出保衛科的時候,進出的人們都開口喊他侯幹事了。
“這就當官兒了?”侯大林感慨了一聲,就想直接回家去了。
折騰了這麼多天,他早就想回家,燒上一些熱水,舒舒服服的洗個澡了。
不是他不想去浴池,只是他的那個腿讓他不方便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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