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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早上。
江陽沒去跑步,而是在吃過早飯以後,約周浩打球。
球友也在。
玩了半個多小時以後,三個人下場休息,球友從包裡拿出三瓶水。
江陽:“我記得你上次說請我喝可樂的。”
“咳咳。”
球友讓一口水嗆住了,一面擺手,一面咳。
周浩:“知足吧,這水比可樂還貴呢。”
這倒是真的。
球友這也算另一種補償了。
在咳嗽以後,球友說:“以後打球的運動飲料我全包了。”
至於可樂就算了。
他還得感謝大魔王呢。
上次班長在餐廳遇見了李魚,要了一個簽名,李魚在簽名時說了班長男朋友經常跟江陽打球的一番話,讓那個富二代追求者卻步了,還有就是——
他後來和班長吃飯的時候,班長當做談資聊起了這事兒。
球友當時跟了一句,“這證明咱倆特般配,大魔王都這麼認為。”
班長:“那你覺得呢。”
球友:“我也覺得挺般配的。”
班長撩了撩頭髮,“那這麼多年,也沒見你追過我。”
球友撓頭:“你不是喜歡——”
他說了那個班長閨蜜當初指的位子,那個朋友的名字。
“我什麼時候——”
班長話說半截,忽然笑起來。
球友疑惑:“怎麼了?”
班長笑著搖了搖頭。
他們後來飯局就散了。
在回去以後,球友咂摸一番這對話,回過味兒來。
這其中有誤會啊!
球友忽然發覺,他和班長之間若有若無的關係,現在只剩下一層紙,一捅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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