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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霜鍍共和國,進入外界看似好像是找死,這種說法不太嚴謹。
應該說,是從一個地獄進入另一個地獄。
李澳茲擔任的是建林縣村鎮儲蓄銀行的夜巡保安職務,他聽人說銀行賺錢,但其實他誤會了兩點。
第一,銀行是賺錢,但是當保安不賺錢。櫃員是做五休二,而保安一年只有國慶節有一天假期,一個月的薪水也只有2300到2400德比,核算一下不比一個普通的超市收銀員多多少。
不僅如此,在霜鍍邊境這種地方當保安,掠奪者軍團搶劫、超凡者犯罪、遇上靈妖等怪物殺人的機率非常高。而銀行不是政府機構,可沒那個能力僱傭超凡者,遇到危機能踢一腳報警器就算對得起行長了。
第二,在四國時代,真正賺錢的不是普通的金融機構銀行,而是“全球商貿銀行”,簡稱GTB的這個特殊的武裝壟斷組織。
李澳茲憑藉保安掌管的銀行鑰匙,打開了防暴器械庫,從中取出來消防斧和防彈衣,他對時間把控的很好,心裡一直算著時間。
接下來,他手持消防斧,朝著櫃檯狠狠砸下,迅速洗劫了現金,粗略算來大概有4萬德比,李澳茲把現金鈔票攤開成扇面,手指靈巧嫻熟地飛快點鈔——這倒不是他精通銀行業務,而是以前在遊戲裡打牌學來的技巧。
“14萬2300元,不算多。但也夠開啟那個任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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