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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劉光福和劉光天不約而同的想到了一塊。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認為對方先住進去,都是奔著獨吞財寶的心思去的。眼前他們各自瞞著對方來朝傻柱買房的舉動,就是獨吞財寶的證據。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一下,自己想做的事情,對方未嘗就不想做。認為自己一旦同意了對方的要求,讓對方先住到劉家裡面,劉家的財寶便也跟自己沒有了一毛錢的關係。
私心作祟之下。
自然不會同意對方的請求。
兄弟兩人當著街坊們的面,各自爭論起來,給出的理由都大同小異,什麼我先住,完了把房子給你。
為了說服對方,兄弟兩人還抬出了孔融讓梨的典故。
“光福,我是哥哥,你是弟弟,你要跟那個孔融學習,學習人家讓梨的大義,就你這個弟弟的身份,必須要讓讓我這個哥哥。這件事傳出去,也是美談一件,說你劉光福知道心疼自己的哥哥,把老劉家的房子讓給了哥哥,最起碼這個好名聲是有了。再說了,這房子也不是你讓,而是我先住幾天,等我回味完了童年,你要是覺得房子不錯,你可以帶著老婆孩子回來住,這房子就是給到你光福也行。”
說的比唱好的好聽。
把房子讓我。
呸。
劉光福心裡冷哼了一聲。
狗屁的好名聲。
名聲再好,也沒有金銀財寶好。
他針鋒相對,用同樣的理由反駁著劉光天,話裡話外一個意思,這房子我還真的不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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